国家森林乡村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以国家森林乡村古村落萝村为例

来源:中文会议(科协)
中文摘要

国家森林乡村是指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生态宜居的乡村。古村落萝村有幸成为了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颁布的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本文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民乐镇萝村古村落森林林乡场景入手,围绕国家森林乡村给出条件与对应功能,从地区社会稳定,少数民族发展,国家森林乡村优势如何与地方禀赋对接,探索国家森林乡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民族文化及社会发展互动中的现实意义。

乔柏;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 541001;

第八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

2362-2362 / 1

评论

上述内容所涉观点、意见仅代表作者,与国家学术会议平台无关。

国家学术会议平台已取得上述相关成果授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用作他途,一经发现,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国家学术会议平台保留向相关侵权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