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自然的两种关系
生命共同体最终是要落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但人与自然究竟是什么关系,生态文明需要构建何种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两重关系,对应着两种结构的认识,首先是一种"母子关系",而这时的自然除了是一个庞大的主体,是一个生存环境和资源库,还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结构化的生存方式。简单来说,表现为模仿自然,将自然的意象或形式应用在生活之中。人类的生活没有脱离自然的语境,就像孩子总在母亲所创造好的生存环境与建立好的规则中成长。这时,人与自然的共同体是以自然主导的共同体,自然所流露的温情与粗鲁由不得人类选择,随机出现,人类只能被动接受。同理,人类自身的发展也受到自身在自然中的局限性的束缚,要进一步发展就要跳出自然;二是自然的不确定性,人类时常面对自然界的危险,"天灾"的不确定性与巨大的破坏性让人类势必会走向以灾害为主体的自然的对立面。三是思维对自然结构的跳脱。由原始神话而来,在自然主导的共同体之中,人类极大地受到自然思维的影响——弱肉强食以及弱肉强食所构成的等级链条,可以看到,人类社会的结构其实极大程度上模仿了"自然界"的结构。这样的"等级"思维是对人性深深的压抑,是给人的自由带上了枷锁,因此,当自然的结构思维不能推动人类进步反而压抑人类时,跳脱出自然结构的新的思维就诞生了。跳出自然结构,就有了主客体之分,人与自然对立的形成就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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